咱们每天开车出门,尤其是在城里,找个地方停车可以说是头等大事。
好不容易在马路边上看到一个用白线清清楚楚画出来的停车位,心里一块石头刚落地,把车稳稳当当地停进去,可往往还没等我们锁好车门,就会有一位穿着制服、拿着二维码的人走上前来,客气又坚决地告诉我们,这里停车是要收费的。
这时候,相信很多人心里都会冒出好几个问号:这马路不是大家的吗?
我规规矩矩停在画好的线里面,怎么就要给一个陌生的公司交钱呢?
我们买车的时候交了税,加油的钱里也包含了养路的费用,为什么停个车还得再掏一次钱?
这事儿,越想越觉得有点不对劲。
今天,咱们就以一个普通老百姓的视角,把这路边停车收费的来龙去脉,好好地说道说道。
首先,咱们得弄明白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就是我们脚下这条马路,以及路边的停车位,它到底算是谁的资产?
这其实不是个复杂的问题,咱们国家的法律,比如《民法典》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都说得很清楚,城市里的道路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它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也就是属于我们全体人民的。
管理这些道路的,是政府的相关部门,像是交通局、城管局等等。
他们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大家伙儿的出行方便和安全,让城市交通能够顺畅运转。
路边划出来的停车位,实际上是从道路这个“主业”上衍生出来的一项“副业”,它的本质还是公共资源的一部分。
打个比方,城市道路就像是我们城市这个大家庭的“公共客厅”,是大家走路、开车、活动的地方。
那停车位呢?
它就像是客厅里为了方便大家,在墙角摆放的几张公用板凳。
这板凳是客厅的一部分,理应为大家服务,而不是谁先坐下了就能跟后边想坐的人收“座位费”。
所以,从根儿上说,路边停车位的第一属性是“公共服务”,是为了解决“停车难”这个民生问题,而不是为了赚钱。
明白了这一点,咱们再来看第二个让很多人心里不舒服的问题:为什么感觉自己被“重复收费”了?
作为一名车主,其实我们一直在为使用道路这项公共资源付费。
这笔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个是“车船使用税”,每年我们给车买保险的时候,都会由保险公司代收这么一笔税。
这笔钱,说白了,就是国家因为我们的车辆要使用和占用道路这种公共资源而征收的一种税,收上去的钱,是用来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
第二个,也是更重要的一块,就是我们加油时付的油费里包含的“成品油消费税”。
可能很多老司机还记得,很多年前,我们是需要单独去交“养路费”的。
后来国家为了方便管理和公平起见,进行了“费改税”的改革,把这笔养路费直接加到了油价里。
这样一来,谁开车开得多,跑的路程长,加的油就多,交的这个税也就多,体现了“多用路多付费”的原则。
这笔税收,一个最重要的用途就是用来养护、管理和建设公路。
所以您看,我们车主通过这两种法定的税费,其实已经为使用公共道路资源尽到了付费的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当我们把车合规地停在公共停车位上,再被要求缴纳一次停车费,这在情理上就很难说得通了。
这就好比我们已经花钱买了公园的门票,进园后想在公园的长椅上歇歇脚,却又被告知坐椅子要另外收费,这换了谁,心里都会觉得憋屈和不解。
现在,问题的焦点就落在了那些穿着制服、拿着二维码的收费人员和他们背后的“外包公司”身上。
很多地方的管理部门会说,自己人手不够,管理效率不高,所以把路边停车收费的活儿外包给专业的公司来干,这样能提高效率。
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但这个“外包”操作,却往往成了一个不透明的“黑箱”,引发了公众更多的质疑。
大家伙儿的疑问主要集中在这么几点:第一,这个收费的公司是哪儿来的?
政府把这项涉及千家万户利益的管理权交给它,这个过程是公开透明的吗?
是通过正规的招投标选出来的,还是私下里就定了?
这家公司的资质怎么样,我们老百姓完全不清楚。
第二,收费标准是谁定的?
一小时五块,还是十五块?
一天下来封顶是五十,还是一百?
这个价格是怎么算出来的?
有没有经过物价部门的严格审核?
有没有开个听证会,听听我们这些实际使用者的意见?
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个公司自己打印的收费牌,其合法性和合理性都让人怀疑。
最关键的第三点,也是大家最想知道的:收上去的这些钱,到底去哪儿了?
咱们可以简单算一笔账,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城市,就算有两万个收费停车位,每个车位平均一天收费二十块钱,那一天的总收入就是四十万元,一年下来就是超过一个亿的巨额资金。
这笔钱,是全部上缴国库,用来改善我们的交通环境、修建更多的公共停车场,还是说大部分都流进了外包公司的腰包,变成了少数人的利润?
这笔账,不应该是一本糊涂账,必须公开、透明,让所有市民都能看明白。
当公共资源的管理和商业利益捆绑得太紧,就很容易偏离“为人民服务”的轨道,变成一个纯粹的逐利工具,管理的目的不再是疏导交通,而是怎么能收到更多的钱。
那么,这个结就解不开了吗?
当然不是。
规范停车秩序和保障公众的权益,从来就不是对立的。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让公共资源真正回归它的公共属性,让管理回归服务的本心。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区分两种情况:对于那些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影响交通的违法行为,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必须严格依法处罚,这是维护公共秩序所必需的,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支持。
而对于那些在划线区域内合规停放的车辆,我们的管理思路应该从“想方设法收费”转变为“尽心尽力服务”。
如果因为车位紧张,在一些核心区域确实需要通过价格杠杆来提高车位的周转率,防止“僵尸车”长期占用,那也不是不可以。
但这个收费过程必须是阳光透明、有法可依的。
比如,收费的决定必须经过充分的社会讨论和法定的听证程序;收费的标准必须由物价部门进行科学核算和严格审批;收费的主体应该是政府部门或者其明确授权的非营利性机构,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公司;最重要的是,所有收费的收入和支出,都必须定期向社会公布,明明白白地告诉大家钱从哪儿来,到哪儿去,接受所有人的监督。
唯有如此,才能消除公众的疑虑。
说到底,城市治理的核心是服务人,而不是经营物。
马路不是可以随意变现的商品,它承载的是民生,是城市的温度。
我们期待着相关部门能够真正听到老百姓的心声,下决心理清这笔“糊涂账”,斩断那些不合理的利益链条,让我们的城市道路,既井然有序,又充满温情,真正成为服务市民的“民生路”,而不是引发争议的“收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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